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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将朝廷靠掠夺获取财富的有权势者,直斥之为盗贼,可见他对这些人恨之入骨,而对处于水深火热的平民哀怜之情的极度深切。过去曾有人说老子是站在奴隶主阶级立场上说话,从此章可以证实,老子完全站是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,替人民说话。
“盗誇”,是说作盗贼还夸耀自己的所得和富有,老子将上层统治者描写得多么穷形尽相啊?这是对上层统治者毫无掩饰、鞭辟入里的痛骂啊!
如何治理朝政腐败?老子也有许多深刻、精到的论述:
一是戒贪。
第九章曰:“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;揣而锐之,不可长保。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;富贵而骄,自遗其咎。功成、名遂身退,天之道。”“咎”,灾祸、罪责。“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;富贵而骄,自遗其咎”,老子在给当朝不劳而获,却还洋洋得意地夸耀着他们的财货富有的“盗誇”们发忠告,敲警钟!
我们国家现在反贪,中央、省部级的大贪官,动不动就有几个亿的不明财产收入。当他们一个个落网后,都像“龟孙子”一样。老子早已给他们作了结论——自遗其咎!老子说“功成、名遂身退,天之道”,只有戒贪、反贪才是“天之道”。顺天意,合民心,才能“长保”名节!
第四十四章曰:“甚爱必大费,多藏必厚亡;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:可以长久。”老子这里再一次给贪得无厌的统治者既敲警钟,又苦口婆心地讲道理:“过分地爱名位、爱财货,必定大大地耗费精神;过分地积财藏宝,必定会引来争夺抢劫,而失去的更多。然而,知道满足就不会有过错,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引来灾祸。这样,就可以生命长久,安身立命,社会事务亦能干得长久。”如此忠告,对我们今天社会上的大大小小贪官们也是金玉良言啊!
当然,这些戒贪、知足、知止之论,对于一般人也是可以作为“座右铭”的。
二是节私。
老子对人的私心、私欲有非常客观、辩证的认识。第七章曰:“圣人后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。非以其无私邪,故能成其私。”“后其身而身先”,是说圣人处事总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后边,结果得到的名利却往往占先;“外其身而身存”,是说遇险总是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,其结果却会生命得到保全。“非以其无私邪”,是说不是圣人没有私,他和常人一样,也是有私的。圣人和常人的区别在于能够经常挫私损己,遇事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后边,把他人、大公的利益放在前边——“后其身”;遇到和生命攸关的危险,也能置身于度外——“外其身”。因此才能“身先”、“身存”、“成其私”。圣人虽然有私,但处处、事事、时时能放弃私,乐于助人、克己奉公,从而得到的好处、荣誉是应该的、合理的。他的“后其身”、“外其身”是发自内心的真诚,是一种自觉行动,不是作给人看或玩弄权术的虚伪,故而人格是高尚的,行为是伟大的,业绩是值得赞誉的。圣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理想化的虚幻的人,也不是“不食人间烟火”的神,而是现实社会中存在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,他们因能节制私欲而为社会人类作出了重大贡献而成为圣人,绝不能因为有成为圣人的欲望就不应该成为圣人。圣人有实现个人的价值或目标的愿望无可厚非,只要符合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方向。
老子这里为一般人,特别是上层统治阶级树立了一个做人的标杆。他紧紧呼应他的反腐败、反贪婪思想,主要针对君主、侯王一类执权柄者,叫他们节私节欲,为国为民。
第十九章曰:“绝圣,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,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,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”
老子看清了统治者上层所谓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的虚伪,即十七章的“信不足”、十八章的“有大伪”,因此他在这一章中明确地提出了“绝圣弃智”、“绝仁弃义”、“绝巧弃利”的警示之语。这可以说是和上层统治阶级唱对台戏了。他说连“三绝”、“三弃”也 “以为文不足”,而要用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来统摄、代替。这明显是给君主、贵族们出了一道难题。这些骄奢淫逸、强取豪夺已恶习难改的上层统治者们能做得到吗?老子自己心里恐怕也十分清楚——根本办不到,老子只能是发牢骚、泄愤慨而已。当然,老子受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,不可能超前地提出什么革命的共产主义理论,只能向后看,虚幻地期望返朴归真,再现尧舜时期的“无为之治”。这已经证明他背叛了原来的贵族阶层,而是从民众的安居乐业、“百姓皆谓我自然”的立场出发了!在当时实为难能可贵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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